第144章 除旧迎新,新年新尸
且说最后啊,文圣老头儿还是答应了。
接了余琛的善恶天书,在那阴曹地府,当了一名判官。
往后渭水死去的人,都将经他的手,或入轮回,或下地狱。
当然,并非因为余琛那些车轱辘话,而是文圣老头儿本身的确闲得抠脚。
——人鬼殊途。
除了余琛以外,没人看得到他。
而作为为阴间鬼魂,又一点儿都无法干涉阳间事务。
一天到晚,颇为无聊。
余琛给他找了个活儿,让他能与那些死去的鬼魂交流,他自然没什么拒绝的理儿。
——由于渭水如今已是阴司冥府的地盘儿,在渭水死去的鬼魂不会再被原本的天地规则所磨灭,自然不会像那些冤魂一样痴痴傻傻,而是拥有自个儿的神智。
当然,一开始知晓余琛让他干的事儿是这个的时候,哪怕这位见多识广的文圣也惊骇了好久,啧啧赞叹。
说想不到那古老传闻中的阴曹地府和黄泉判官竟当真存在!
一桩事儿了。
已是深夜。
余琛倒头睡了。
第二天一早,大年三十,年关已至。
金陵大城,一大早便热闹非凡。
余琛也趁着万家陵还未开陵的功夫,下山去买了好多干果肉脯,鞭炮烟,灯笼春联儿,上了山来。
趁着没人祭拜和送葬,他将春联贴上,灯笼挂上,让清冷幽森的守陵屋子多了几分热闹气氛。
吃过晌午,赵如松上山来了一趟,日常问候余琛,并带来一封青浣的亲笔书信。
信里青浣说了很多,说她这些日子在读什么诗文经典,说那赵为先老师对她多好,说合德书院的学堂好大云云。
还说本来想年关晚上上山来跟余琛一起吃饭,可书院突然宣布大考,三千学子家都不能回,被关在了书院里边儿。
而等赵如松走后,杨清风也提着些年货上了山来,直说因为前些日子都在忙,没时间上来找余琛。
余琛倒是便是无所谓,毕竟他确实晓得杨清风在忙——俩人几天前才见过面哩,只可惜那个时候的杨清风并没有认出来眼前的看坟人就是那鬼神判官罢了。
闲谈之间,二人又提起那进城一日,天降血雨,万灵悲哭。
杨清风直叹,文圣如此伟大之人,竟死得不明不白。
余琛便趁机问了几句,关于文圣的死。
但杨清风也直说他的级别还远接触不到这种秘辛,只有司命大人,州牧,还有合德书院院长赵为先等人晓得其中究竟是怎么回事儿。
不过,他倒是跟余琛说了一些文圣别的事儿。
——且说那文圣原本啊,是在京城稷下学院当院长,身为三山之主之一,三圣之一,哪怕陛下见了,也要礼敬有加。
但大概半年前,一位域外魔修入侵京城,三圣与陛下悍然应战,将那域外魔修镇压以后,文圣突然卸甲归田,告老还乡,回了金陵。
这事儿并不隐秘,稍微有点渠道的人都知晓。
但其中细节,就无人可知了。
等杨清风下山以后,余琛才看向旁边的文圣。
但后者表示完全记不得那什么域外魔修的事儿。
甚至连他为啥突然告老还乡的原因,都一并忘记了。
眼下,没更多线索,俩人也只得暂时搁置。
时间,已是天色入暮,黄昏临近。
噼里啪啦的鞭炮声响彻夜空,绚烂的烟冲天而起,照亮金陵。
喜庆热闹的气氛环绕五方城区,除旧迎新,阖家欢乐。
余琛一个人在万家陵上,和文圣老头子一起,一人一鬼,对桌而坐,唏嘘无限。
去年年关,余琛还在那穷乡僻壤的清风陵上,瑟瑟发抖,惶惶不可终日。
但一年过去,他不仅革了那罪户身份,更是来到这金陵,衣食无忧。
那明年此时,他又将在何处?
年关一过,大年初一。
金陵城里,大街小巷都环绕着喜庆的氛围。家家户户,只听爆竹声声响,又把新桃换旧符。
一个个裹得严严实实的小孩儿捏着炮仗满雪地跑,各种样式儿的小摊小贩吆喝着,瓜果年糕的香味儿萦绕风雪,传遍三里街。
喜气洋洋。
这日子里,余琛下了山,买了些年货,找去赵如松和杨清风住处,拜了年。
这俩人一路将他从渭水带过来,到了金陵也是多番照顾,余琛都记在心里。
做完事儿,余琛回了万家陵上,将陵园打扫了一番后,继续观想炁海中的轮回神轮。
文圣老头儿则在度人经中,那阴曹地府判官大殿,审判着一个个渭水的阴魂。
一缕缕功德之力,无中生有,缓缓垂落,几乎每时每刻都在冲刷余琛的体魄与炁海。
让他变得更加强大。
修行至晌午,余琛将就着昨夜剩的年夜饭,吃了。
正准备继续冥想修行。
却听闻外边儿一阵聒噪与脚步之声。
他推门一看,就看见钟鼓司丧葬分司那几个收尸人,骂骂咧咧抬着一具尸首上来了。
“他娘的,可真会挑日子啊,今儿初一都还要被抓来干活儿!”
“罢了罢了,人死灯灭,也就个把时辰的事儿,赶紧干完就是,别抱怨了。”
“是啊,赶紧干完,说不定还能赶上下午的牌局呢!”
“……”
他们的声儿不算大,但隔着老远,余琛也清晰听闻了。
毕竟是开海炼炁士,耳聪目明。
“几位弟兄,又来活儿了?”余琛打了个招呼。
那几个收尸人听了,也立刻抬头笑着招呼。
他们是晓得的,余琛是走关系进来的,虽不晓得究竟是谁的关系,但肯定比他们这些泥腿子来得厉害就是了。
火急火燎挖了个坑,把那尸首埋进去,填上土,几个收尸人就风风火火下山了。
而余琛也回了屋。
只是区别在于,他他出来的时候是一个人出来的。
但进屋的会儿,却带着一只满面怒容与悲伤的鬼魂儿。
——那方才被收尸人搬上来的尸首,死不瞑目,有未遂之愿!
进了门,余琛打量着他。
是个男人,约莫五十来岁,不高不矮,不胖不瘦,衣冠整齐,身上无伤,但脸色煞白,身躯僵硬,看起来是冻死了的。
摊开度人经,招了招手,那鬼魂便被金光摄了进去。
黄泉河畔,那鬼魂儿脸上怒容仍未消,不住喃喃:“我的玉……我的玉……”
听得余琛莫名其妙。
但他也不急,等着走马灯一幕幕跑起来。
且说这鬼魂唤作萧盂,是那万民城区石头街有名的老光棍儿。
明明已经五十来岁了,无儿无女,就一个人住。
但光棍儿那么多,咋就他出名呢?
实在是因为萧盂与其他光棍儿,不一样。
别人都是或肮脏邋遢,或天残地缺,找不着媳妇儿。
但这萧盂却不是。
他身子健康,长得更是相当不错,家里还有钱——虽不能和福泽城区的那些大富相比,但也算衣食无忧了。
这样的人,别说五十,七十了都有人愿意嫁!
可偏偏媒婆踏破了门槛儿,都被他赶了出去。
久而久之,甚至有人在传,这萧盂是不是有那奇怪的癖好,不喜欢女人?
但余琛看了他的走马灯,却晓得,并非如此。
他之所以年过五十还是个光棍儿,只是因为他有个妻子。
或者说,有个恋人。
多年以前,萧盂年轻时候,与一名外来女子,一见倾心,许诺终生。
哪怕并没有八抬大轿,名门正娶,二人也已经有了夫妻之实。
那会儿,萧盂认为他是世界上最快乐最幸福的男人。
可天有不测风云,某天某日,那女子突然不告而别,留下一封信和一枚玉佩来。
萧盂方才知晓,原来他的恋人并非凡人,而是那传闻中的炼炁士。
可御剑飞行,踏破山河万里的无上存在。
而今,宗门变故,她必须返回,留下一枚玉佩来,当做信物。
约定某日当她归来,萧盂持玉佩来见,二人再续前缘。
尽管这般看来,萧盂有点像被一脚踹开,但他对此,深信不疑。
二十多年过去,从未再娶。
在他心里,那些女子,都比不上梦中那一抹倩影。
本来啊,这事儿到这儿,也就完了。
不管那女子是欺骗也好,还是真难以归来也罢,她和萧盂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碍不着谁。
哪怕苦等到死,也是萧盂自个儿的事儿,跟别人扯不上半点儿关系。
但偏偏啊,意外发生在除夕之夜。
昨儿晚上,烟绽放,鞭炮齐鸣。
福泽城区的春柳街上,有舞狮舞龙大会,精彩纷呈!
而这舞狮舞龙大会,就是萧盂第一次与这女子遇见的场合。
所以往后每一年,这个痴情种子,都要去看。
每年一次,已连续了二十多次。
可这一次,出事儿了。
前边不是说了么?
那女子给他留下了一枚玉佩,作为信物。
萧盂平日里把这玉佩看得精贵得很,只有到除夕大会得时候,方才会将其佩戴上,前往春柳街。
而昨儿晚上这一去,却被人盯上了。
三个年轻人,看了玉佩,想要买下来。
萧盂不缺钱,甚至哪怕是吃不起饭,也不可能把这玩意儿卖了去。
严词拒绝。
等舞龙舞狮会结束,萧盂也回了家,将这事儿忘得一干二净。
可他万万没想到的是,他后边儿,跟了仨尾巴。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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